关于2021年省环保督察报告问题和交办信访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9-22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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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定,根据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投安环字〔2022〕15号)要求,现就2021年省环保督察报告问题三十五和交办信访件问题(D20210923010)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省环保督察报告问题三十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描述

新高焦化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粗放,应急处置预案不全,应急设施不完备。督察期间,企业化产车间2号煤气鼓风机停止工作,炼焦车间1号、2号焦炉放射管荒煤烟气逸散,并出现冒烟冒火情况,持续时间近半小时,近万方的煤气在大气中逸散燃烧。经查,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未对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单章预案,事后未按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督察还发现,新高焦化污水外排设施维修时,无应急措施,废水直排厂区,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氰化物为企业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的1.49倍、6.65倍;雨排口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氰化物均超过企业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二)整改目标

加强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单章预案;对督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开展事故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估;完善厂内雨污分流设施。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为加强设备运维管理,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2021年9月,新高焦化公司修订完善了各类机电设备点巡检制度,同时,为避免发生烟气散逸,每周安排对放散装置及附属设施进行测试;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新高公司制定了员工岗位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了员工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2021年10月,新高焦化公司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单章预案,并于2021年11月2日完成了备案。2021年9月16日新高焦化公司就督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进行了原因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做到了有案可依。

3.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2021年9月,新高焦化公司完善了设备设施检修制度,建立了环境风险因素与评估机制,对所有可能涉及环境影响的施工作业严格要求,并制定检修期间环保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措施。

4.为做好污水达标排放工作,新高焦化公司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监管,每周一、周五对厂区雨污分离池排口水质取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同时,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保持污水处理站外排水口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5.为避免废水直排,2021年1月新高焦化公司组织力量修缮了生产区域内水池事故围堰,加强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地落实检查力度,强化了污水应急管理,完成了突发工况下的应急处置硬件建设,同时加大违纪违规行为考核力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6.为防范雨水外溢造成的环境风险,新高焦化2021年6月将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容至898m³,强化了机械刮渣槽区域地面“三防”,确保达标排放。

7.为压实各方责任,2021年9月22日新高焦化公司制定了《新高焦化环境保护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大了对环境设施运维作业人员违章考核力度,降低了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风险。

二、督察办交办第七批次编号(D20210923010)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映内容

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上塘镇丰矿建设大道的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和丰城黑豹炭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06:00-09:00、17:00-21:00时间段内烟囱冒白烟和黑烟,扬尘大,对金家村委会江家村小组、梅苑社区(A区到D区,特别是D区)、丰城四中教学大楼和职工家属楼居民生活影响大,打开窗户就好多灰,天天拖地都是黑的;生产工业废水未经沉淀未达标排放,厂区门口排水沟内水呈黑色,农田灌溉水源途径厂区门口水沟,灌溉后造成农田禾苗减产;附近居民呼吸道系统疾病、慢性气管炎、肺癌多发。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情况不属实。

综上,2021年省环保督察报告问题三十五和交办信访件问题(D20210923010)整改任务已完成,特此公示。

本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791-88867665、88867669。